个人信息

发送短消息 加为好友
姓名: 姜程閠
领域: 人力资源  企业文化 
地点: 北京 朝阳
签名: 稳健、睿智、包容、阳光
  • 博客等级:
  • 博客积分:122
  • 博客访问:996596

专家文章

当博弈在国家与群体之间展开 2009-05-12

标签: 姜程闰   博弈   国家  

昨天看到了央视的一个报道,使我想起了博弈一词,并引伸出本文的标题——当博弈在国家与群体之间展开。

 下面将报道实录如下:央视网(午夜新闻)消息: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,22号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对于民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明确表示:“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,因为它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,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。”陈锡文说:“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,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。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,他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,因此糊里糊涂就买了,觉得便宜就买了,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,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。”

由上述讲话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

定性: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。

理解:消费者购买的时候,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。

保护: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,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。

这中间涉及到三个利益主体,即小产权房的创新者们、小产权房的消费者们和小产权房的监管者们,他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剪不断,理还乱的利益链条,人为地使国家无法追诉违法物的形成过程和各自责任,造成法不责众的既成事实,协同起来与国家博弈、迫使国家就范。

而对此国家的态度却是:“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,……,他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,因此糊里糊涂就买了,觉得便宜就买了……,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,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。”

试问:国家在鼓励什么?法律是可以由于不了解就不遵守的吗?对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给予保护的同时,对创造了违法物的违法者如何处置?对放任了违法者的监管者如何追究?对那些严格执行国家政策,推到了当地小产权房的执法者如何交代?对以后变换手段的此类事件如何应对?对没有“占便宜”的守法公民如何解释?

当博弈在国家与群体之间展开时,国家展现给我们的是软弱无能。

面对小产权房现状如此;

面对屡禁不止矿难事故如此;

面对文过饰非的毒牛奶事件也如此;

面对层出不穷的官员腐败现象亦如此。

国家赖以存在的终极原因是在人民心中建立起来的信用,而信用是靠恩威并重才能获得和维系的,正因为有“恩”的文化引导和“威”的法律恐吓,才能使社会趋于稳定,使人的行为规范在大家都可以忍受的范围内。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是获得信用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
毋庸置疑,国家对小产权房放出政策信号的初衷是好的,是符合和谐社会和民生要求的,更是符合保增长、扩内需的现实局面的。然而,无原则的调整既定政策,在不究即往的前提下保护消费者利益,在面对群体事件中的退缩和措施无力,将会给人们造成价值导向上的混乱,鼓励人们追逐侥幸心理,互相攀比打政策的擦边球,更多地团结起来与国家博弈,以寻求机会收益的最大化。

推荐
稳健、睿智、包容、阳光
类别:企业文化 |   浏览数(4920) |  评论(0) |  收藏

相关文章

发表评论

最多只能输入150个文字,目前已输入 0 个字。
表情 [更多]
匿名评论
登陆账号: 密码: 找回密码 注册
看不清楚,换一张

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总裁网的观点或立场。